談成人高考政治中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律!
2019-2-24 來源:本站 點擊:
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律
一、社會基本矛盾
(一)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矛盾是社會基本矛盾
物質資料生產是社會存在與發展的基本前提。在物質資料生產中,存在著兩個方面的關系,一方面是人與自然的關系,表現為生產力;另一方面是人與人的關系,表現為生產美系。一定的生產力與一定的生產關系的矛盾統一體構成一定的生產方式。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矛盾,即生產方式的內部矛盾是人類社會的基本矛盾之一。
生產關系是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系,在經濟關系基礎之上還發生著人與人之間的政治
關系和思想關系。作為政治關系和思想關系基礎的經濟關系通常是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稱為經濟基礎,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的政治關系和思想關系稱為上層建筑,一定的經濟基礎與一定的上層建筑的矛盾統一體構成一定的社會形態。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矛盾,即社會形態的內部矛盾是人類社會的又一基本矛盾。
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矛盾,是人類社會的基本矛盾。因為:第一,這兩對矛盾所涉及的三個方面即生產力、生產關系(即經濟基礎)、上層建筑,概括了經濟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等社會生活的基本領域,包含了經濟關系、政治關系、思想關系等社會關系的基本方面,形成了經濟結構、政治結構、文化結構等社會的基本結構。第二,這兩對矛盾存在于一切社會之中,貫穿人類社會發展始終,決定著每一社會的性質,決定和支配著其他一切社會矛盾的存在和發展,是社會發展的根本動力。第三,這兩對矛盾運動過程中所體現的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之間內在的、本質的、必然的聯系,是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律。
(二)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與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矛盾的關系
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與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這兩對矛盾之間是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一方面,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決定并制約著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矛盾的變化發展。雖然二者都是社會的基本矛盾,但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是更為根本的矛盾。從生產力到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再到上層建筑是個依次決定的過程,上層建筑對經濟基礎的反作用的社會性質,以及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矛盾運動的發展進程,歸根到底是受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矛盾制約的。另一方面,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矛盾反過來影響和制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矛盾的發展。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矛盾的最終解決不可能是獨自完成的,必須依賴于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矛盾的解決。
二、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運動及其規律
(一)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
1.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辯證關系
(1)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的產生;生產力的性質和水平決定生產關系的性質和狀況;生產力的發展決定生產關系的變革和方向;生產關系一定要適合生產力。
(2)生產關系對生產力有反作用。適合生產力發展的生產關系,促進生產力的發展;不適合生產力發展的生產關系,阻礙和破壞生產力的發展。
2.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運動
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相互作用構成了生產方式及其矛盾運動。生產力和生產關系是內容和形式的關系。生產力總是最活躍的因素,不斷發展;生產關系則相對穩定。兩者之間總是存在著矛盾。新的生產關系剛剛建立時,是基本適合生產力發展的,但當生產力進一步發展到一定程度,它就成為生產力發展的桎梏,最終導致生產關系的變革。這就是兩者之間“基本適合→不適合→基本適合”的矛盾運動。而每一二循環上升過程都使社會發展到高一級程度,體現出生產關系一定要適合生產力狀況的規律和趨勢。
(二)生產關系一定要適合生產為狀況的規律
這一規律要求生產關系一定要適合生產力的性質、水平和發展的客觀要求,說明生產力對生產關系起決定作用,具有反作用的生產關系歸根到底要受生產力的制約,這說明:當一種生產關系適合生產力,在它所容納的全部生產力沒有發揮出來以前,“是決不會滅亡的”;當一種生產關系已經成為生產力發展的桎梏時,要長期保持它也是辦不到的。這就是生產關系一定要適合生產力狀況規律的客觀性。
這一規律的重大意義在理論上,它是整個歷史唯物主義的理論基礎,它是我們觀察一切社會現象的根本出發點。在實踐上,它是無產階級政黨制定路線、方針、政策最重要的理論依據,是我國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理論依據。
三、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矛盾運動及其規律
(一)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矛盾
1.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辯證關系
(1)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產生,上層建筑是根源于經濟基礎的需要而建立起來的;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性質,有什么性質的經濟基礎,就會產生與之相適應的上層建筑;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變化和變革,經濟基礎發生變化和變革,上層建筑遲早也要發生變化和變革。
(2)上層建筑對經濟基礎具有反作用。上層建筑總要利用政權和意識形態的力量,促進自己的經濟基礎的形成鞏固和發展,并同有害于自己經濟基礎的現象做斗爭;上層建筑適合自已的經濟基礎的需要時,就起促進作用,不適合時,就會阻礙自己的經濟基礎的鞏固和發展;上層建筑對社會發展作用的性質,取決于它所服務的經濟基礎的性質,當它為先進的經濟基礎服務時,就是推動社會發展的進步力量,當它為落后的經濟基礎服務時,就成為阻礙社會進步的力量。
2.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相互作用構成了社會形態及其矛盾運動
生產力的發展最終將引起生產關系即經濟基礎的變化和發展,從而或遲或早地導致整個上層建筑的變革在新的經濟基礎上建立的上層建筑是適合經濟基礎發展的需要的,因而是進步的;當生產力進一步發展而進一步引起生產關系即經濟基礎的變革時,上層建筑如不適應這種變革的要求,甚至繼續利用政權和意識形態的力量,阻止已經過時的生產關系即經濟基礎的變革,繼續保護這種落后的生產關系,這時的上層建筑的性質便是反動的、落后的。通過社會革命,推翻這種上層建筑,打破它所維護的生產關系,建立適應生產力發展的新生產關系即經濟基礎,然后在此基礎上建立起同新經濟基礎相適應的上層建筑,開始它們新的矛盾運動。
(二)上層建筑一定要適合經濟基礎狀況的規律
這一規律要求上層建筑一定要適合經濟基礎的性質、水平和發展變革的要求,尤其要適應經濟基礎變革的要求。從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辯證關系和矛盾運動中,揭示了這樣一條規律,即上層建筑必須使自己適應經濟基礎變革的要求。當上層建筑能夠適應經濟基礎變革的要求時,它會促進、推動經濟基礎的變革以適應生產力的發展;如果不能適應經濟基礎變革的要求時,它會阻礙過時的生產關系的變革,從而使之繼續阻礙、束縛生產力的發展。
這一規律具有重大的實踐意義,它為無產階級政黨制定路線、方針、政策,為我國當前正在進行的政治體制改革,提供了理論依據。